芦康沙妥珠单抗的说明

乳腺癌: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治疗(其中至少1种治疗针对晚期或转移性阶段)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成人患者。 非小细胞肺癌:用于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和含铂化疗治疗后进展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芦康沙妥珠单抗说明书概述

芦康沙妥珠单抗靶向药物介绍

 基本信息
  • 通用名称:注射用芦康沙妥珠单抗
  • 商品名称:佳泰莱
  • 英文名称:sacituzumab tirumotecan for injection
作用机制

芦康沙妥珠单抗由靶向TROP2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sacituzumab)通过创新的可裂解连接子cl2a与自研的新型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kl610023(t030)连接而成。其作用机制如下:

  • 靶向杀伤:与肿瘤细胞表面的TROP2抗原特异性结合后被肿瘤细胞内吞,在溶酶体作用下释放t030,杀伤肿瘤细胞。
  • 旁观者效应:t030穿透肿瘤细胞膜,发挥旁观者效应,进一步杀伤周围肿瘤细胞。
  • 微环境杀伤:在肿瘤高代谢所致的酸性环境中,芦康沙妥珠单抗连接子毒素端发生裂解,释放t030,杀伤肿瘤细胞。
适应症
  • 乳腺癌:用于既往至少接受过2种系统治疗(其中至少1种治疗针对晚期或转移性阶段)的不可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三阴性乳腺癌成人患者。
  • 非小细胞肺癌:用于经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和含铂化疗治疗后进展的EGFR基因突变阳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
用法用量
  • 推荐剂量:5mg/kg,静脉输注,每2周给药1次,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
  • 给药方案:前4次的输注时间应为90±15分钟,如果需要可酌情调整至105分钟以上。如果没有发生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从第5次给药开始(包括第5次),输注时间可由医生酌情决定缩短,但不少于60分钟。在前4次完成输注后,监测患者的任何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至少90分钟。对于后续给药,在完成输注后,监测患者至少60分钟。如果发生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则需要根据临床指征在输注完成后观察更长时间。
  • 预防用药:每次给药前使用预防性用药,以预防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对于前4次给药,预处理应包括苯海拉明40mg(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抗组胺H1受体阻滞剂)、对乙酰氨基酚(速释)0.5g或(缓释)0.65g(或其他等效剂量的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地塞米松10mg静脉给药和抗组胺H2受体阻滞剂(例如法莫替丁20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可及药物)。如果前4次给药未发生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从第5次给药开始(包括第5次),预处理应包括苯海拉明40mg(或其他等效剂量的抗组胺H1受体阻滞剂)和对乙酰氨基酚(速释)0.5g或(缓释)0.65g(或其他等效剂量的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皮质类固醇的预防用药将由医生酌情决定,对于经医生评估为风险较高的患者(如对其他药物有超敏反应史或前期出现提示过敏的症状),建议增加抗组胺H2受体阻滞剂(例如法莫替丁20mg或等效剂量的其他可及药物)作为预防用药,以及酌情决定给予更高剂量的地塞米松(>推荐剂量10mg)。
不良反应
  • 血液学毒性:常见的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白细胞计数降低、血红蛋白降低、血小板计数降低等。
  • 非血液学毒性:包括口腔黏膜炎、眼表不良反应、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等。
注意事项
  •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推荐在用药前2个月每周进行血常规检查,后续每次治疗前进行血常规检查。当出现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时,应积极采用对症药物治疗,并密切监测血常规。如果患者出现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计数降低,应暂停给药或降低剂量。
  • 口腔黏膜炎:建议每天使用软毛牙刷刷牙和牙线清洁,使用惰性无酒精漱口水含漱。避免饮酒(包括含酒精饮料和漱口水)和吸食烟草,避免可能导致黏膜损伤的粗糙和酸性食物。一旦患者出现口腔黏膜炎的相关症状,则建议使用含皮质类固醇的漱口水,必要时添加局部麻醉药物。根据需要还可考虑给予黏膜保护剂、口腔护理液、抗感染等治疗。对于口腔疼痛≥3级的口腔黏膜炎患者,建议提供充分的疼痛管理。如果患者出现2级持续性或3级及以上口腔黏膜炎,可采取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的措施。
  • 眼表不良反应:如患者出现眼部相关症状,建议每日使用不含防腐剂的人工泪液滴液(如玻璃酸钠滴眼液,每日4次,可增加频率至每日8次),同时避免佩戴角膜接触镜(隐形眼镜)。在治疗过程中需要密切监测眼表不良反应,如患者出现≥2级的眼表不良反应,应至眼科就诊,以明确眼科的诊断。对于1级的眼表不良反应,可在医生判断必要时(如出现视力变化或2周内未好转)考虑眼科就诊。眼科就诊时,建议眼科医生进行视力评估(裸眼和最佳矫正视力)、裂隙灯检查、角膜荧光素染色(包括眼前节照相)、泪膜破裂时间、眼底镜、眼内压测量,并根据临床指征酌情增加其他检查项目。如果患者出现2级及以上眼表不良反应,可采取暂停给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的措施。
  • 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每次输注前均须使用预防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的药物,对于前4次给药,应采用含有4药预处理方案。输液相关反应/超敏反应通常在第2次、第3次或第4次输注期间发生(尽管可能稍后发生),并且症状迅速出现。在输注期间需要密切监测并确保能够随时提供适当的医疗设备和急救药物。在配备有复苏仪器设备和急救药物的情况下,每次输注过程中及输注结束后至少90分钟(前4次用药)/60分钟(后续用药),须密切监测患者的输液相关反应(如发热和/或寒颤、潮红和/或瘙痒、心率和血压变化、呼吸困难或胸部不适、皮疹等)和重度超敏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哮喘、低血压、心动过速等)的症状和体征。如果患者在给药期间出现重度超敏反应(包括速发严重过敏反应)的症状或体征,应立即给予肾上腺素,并给予皮质类固醇、抗过敏剂、支气管扩张剂、吸氧等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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