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符合下列全部入选标准的受试者才可入选本研究:
(1)在进行任何与研究相关的评估 / 程序之前,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ICF);
(2)签署 ICF 时年龄 18 至 75 周岁(含 18 岁和 75 岁);
(3)根据原发性肝癌诊疗指南(2024 年版),确诊为 HCC;
(4)距签署预筛选知情同意书 1 年以内的肝肿瘤组织或肝外转移部位的标本经免疫组化检测 GPC3 在至少 5%(剂量递增阶段)或 10%(剂量扩展阶段)的肿瘤细胞为 1 + 及以上的阳性;
(5)不适合局部治疗或经局部治疗后复发且无法根治的 BCLC B 期 HCC 或 BCLC C 期 HCC;
(6)经标准治疗失败(包括但不限于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化疗),治疗失败需经影像学检查确定为疾病进展;
(7)Child - Pugh A 或 B7,且无肝性脑病;
(8)美国东部肿瘤合作组织(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 0 或 1;
(9)预期生存期不低于 12 周;
(10)根据 RECIST 1.1,受试者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接受过放疗等局部治疗的病灶需经影像学确定明确进展),CT 或 MRI 影像评估基线期最长直径必须≥10 mm(淋巴结除外,淋巴结短径必须≥15 mm);
(11)能够进行正常静脉采血和机器单采,可建立采集所需的静脉通路,无白细胞采集禁忌症;
(12)经研究者判断能够进行淋巴细胞清除治疗;
(13)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和育龄期女性必须同意从签署主知情同意书开始,直至研究药物使用后 2 年内,采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期女性包括绝经前的女性和绝经后 2 年内的女性。筛选时育龄期女性的血妊娠检测必须为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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